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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放2019-2020学年内地高校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金的通知

发布者:  时间:2020-10-21 13:59:09  浏览:

各院(系、部):

2019-2020学年内地高校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金已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划拨我院,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有关文件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现就做好2019-2020学年内地高校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金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基本条件

1、品学兼优且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疆籍在校学生,是我院2019-2020年度贫困生库里的学生;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上进步,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决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维护祖国统一和各民族的团结;

3、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未受到学院纪律处分;

4、学习刻苦努力,积极进取,积极参加学校各项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

二、工作程序

1、学生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向所在院(系、部)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申请表(见附件1);

2、各院(系、部)审核:10月30日前,院(系、部)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在校表现等情况进行综合审定、公示3天;并将符合条件的学生材料交学生工作部;

3、学生工作部审批:11月13日前,学院资助管理中心对各院(系、部)推荐上报的人选进行审批,确定最终发放名单上报学院党政联席会审定后公示并发放资助经费。

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0716-8068203

邮箱:xgczzzx203@163.com

学生工作部

2020年10月21日